他山之石 | 伦敦烟雾事件之后,英国政府怎么做散煤污染治理?

2019-10-07 14:08:01 由 MXM 发表 729

导读】散煤燃烧是造成大气重度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散煤燃烧治理,已成为当前我国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纵观世界,各个国家均对散煤燃烧的治理都非常重视,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本系列文章将介绍世界各国的散煤燃烧治理经验。

谈及空气污染,人们难免会想起1952年英国伦敦经历的那场“烟雾事件”,仅两周的时间,被烟雾笼罩的伦敦4000多人被夺走了性命,举世震惊。再看今天的伦敦,空气质量已经有很大改善,其中不乏经验供我们学习参考。

一、找准病灶,立法保障空气污染治理措施的施行

雾事件让英国政府开始意识到环境保护的必要性,1953年,在英国政府的领导下,比佛委员会(the Beaver Committee)成立,专门调查伦敦烟雾事件的成因以及制定相关治理方案。1954年,比佛委员会发布了著名的“比佛报告”,报告指出:烟尘的最大制造者是用于家庭供暖的燃煤,如果以单位煤炭燃烧所产生的烟尘为标准,家用炉具排放是工业排放的两倍,而且排放污染物距离地面近。

1956年,比佛委员会推动促进了《清洁空气法》出台,该法规定:采取禁止黑烟排放、升高烟囱高度、建立无烟区等措施进行空气污染治理,并且对机动车数量进行控制,同时调整能源结构。

二、划定烟尘控制区,补贴、惩罚双管齐下

英国成立了清洁空气委员会(Clean Air Council),监督污染治理状况。具体举措有:地方政府划定烟尘控制区,对家用壁炉进行改造,使用清洁燃料,禁止黑烟排放;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推广使用无烟煤、电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从而减少烟尘和SO2排放;冬季则采取集中供暖;地方政府在烟尘控制区内进行壁炉改造,费用补贴在70%以上,而对违反条例的,则依情节轻重处以程度不同的罚款或监禁。1960年,伦敦空气污染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黑烟浓度和SO2浓度分别下降了43.6%和20.9%。

1968年,英国政府对《清洁空气法》进行了修订和扩充,规定在烟尘控制区内获取和销售未经授权燃料,将通过简易程序判决不超过 20英镑的罚金。对于控制区内将煤炭燃料改为电或天然气等清洁燃料的家庭,政府将提供相应的补贴。

划定烟尘控制区的益处显而易见。随着英国的划区域治理进程不断推进,2008年,伦敦政府又开始推行低污染排放区政策。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加快污染严重车辆的更换速度,促进老旧车辆加装减排装置,从而降低车辆的污染排放。

此外,不仅中央政府大力推行污染治理措施,地方政府也积极组织空气污染相关问题的研究,对公众进行宣传教育,并用经济手段推进燃料替代,中央和地方政府联手,使得污染治理进程不断加快。

三、“央地”合作,管理控制两手抓

在空气污染治理的不同时期,英国都针对空气污染防治形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有效的协同管理机制。一方面由清洁空气委员会,总体负责监督空气污染的改善情况,并从对空气污染治理有经验、有学识和有责任的人那里获取空气污染治理建议;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负责空气质量改善措施在辖区内的具体落实,尤其是烟尘控制区的划定和执行。因为烟雾的源头主要来自家庭取暖,所以地方政府是最为直接有效的管理机构。

修订的《清洁空气法》让地方政府和住房部都拥有更多权力,包括设定新的烟尘排放和锅炉颗粒物限值,强制地方政府设立新的烟尘控制区,从而扩大控制区范围。截止1976年,仅伦敦地区的控制区已达到了90%。到1975年,伦敦的雾霾天数已经从每年几十天减少到15天,1980年降到5天。经过多年的治理,伦敦的空气已大有改善。

为了更高效地治理,英国不仅“管”得好,也在“控”方面苦下功夫。首先,英国当年加入欧盟后,欧盟的多项环境法令也使得英国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因而英国制定空气质量标准,对空气SO2、悬浮颗粒物和NO2等都设立严格的限值。其次,政府还建立了达标评估机制,在治理过程中,一旦发现空气质量评估难以达标,或者预期目标难以实现,则需要由地方政府划定相关区域,制定更详实的计划,并且明确各项措施的时限要求。除此之外,伦敦也在1987年建立了自动监测网络,为伦敦空气质量治理提供科学数据。随后,英国政府为公众公开空气污染的信息,并提供空气污染防治、防护的建议。

经过长期有效的空气污染治理,今天的伦敦,已成为一座“绿色花园城市”,并荣登吸引全球游客最多的城市之榜首。虽然英国在治理空气污染上,下足功夫,成效斐然。但由于天气、空气湿润度等因素的影响,即使在现阶段,也难免会出现短期的大气污染。这也提醒我们,大气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有伦敦经验在前,因地制宜,科学施策,稳步推进,我国的散煤污染也有望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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